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专业(专升本)

发布时间:2025-04-16浏览次数:6358设置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专业代码:080601   层次:专升本   总学分数:89

 

一、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面向上海市和长三角电力工业产业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掌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综合应用方法,具有较强工程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和国际视野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领域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人才规格

1.素质要求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毕业生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能够胜任电气工程相关系统设计开发、运行控制、生产管理、经营决策等工作,满足上海市和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电气工程领域高级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

2.知识要求

毕业生能够较为系统地掌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同时了解行业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能力要求

毕业生具备较强的发现、认识和解决本专业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能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借助现代工具和团队协作,设计方案并有效解决电气工程领域复杂工程问题。

二、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3年,按照学分制管理,最低修业年限2.5年,最高修业年限5年。

三、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课、职业能力拓展课等。

(一)公共基础课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足开齐思想政治理论课、外语、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课程。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开设其它公共基础课(见表1)。

 1  公共基础课课程安排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54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54

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54

4

形势与政策

1

18

5

四史

1

18

6

大学英语

8

144

7

心理健康教育

2

36

8

信息技术

2

36

9

人文、艺术类讲座

1

18

 

总计

24

432

(二)专业课

专业课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并涵盖课程实验实训等有关实践性教学环节。

1.专业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是为专业核心课程奠定专业知识、技术和能力基础的课程。课程设置5门,性质为必修课。课程为:高等数学(2)、普通物理、线性代数、电路原理、电子技术基础。

2.专业核心课

专业核心课是承载专业核心素质、知识、能力培养内容的课程,是学生今后在该领域从事工作不可或缺的基础。课程设置5门,性质为必修课。课程为:自动控制原理与应用、电力电子技术、可编程控制器技术、供配电技术、电机与电力拖动。

3.专业拓展课

专业拓展课程是根据专业发展进行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的课程,也包括专业方向的课程,内容指向具体的职业岗位需求,旨在提高学生的专业综合能力。课程设置2门,性质为选修课。课程为:电气工程新技术专题讲座、工程质量管理。

(三)职业能力拓展课

职业能力拓展课程是专业类课程之外,旨在面向成人职业发展的能力拓展课程,帮助学生提升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需求。性质一般为选修课。

(四)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是提高学生专业素养,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增强其在工作岗位的业务能力等的重要教学内容。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含入学教育、毕业教育、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

(五)课程设置、学分与学时分配

 

学分安排

课程类别

合计

学分

学时

比例

公共基础课

24

432

27%

专业课

38

684

43%

职业能力拓展课

9

162

10%

实践教学环节

18

324

20%

合计

89

1602

100%

四、学时、学分及学分认定及转换

(一)学时、学分

总学分89,以18学时计为1个学分,总学时数1602学时。符合学校课程学分认定情况的,学生可申请认定相关课程。

(二)学分认定及转换

鼓励以国家和地方“学分银行”制度为基础,根据《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符合学校课程学分认定情况的,学生可申请认定相关课程。

鼓励和探索“学分银行”开展学分转换工作,促进学历继续教育与普通本科 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非学历教育之间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与转换。

五、教学实施

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成人学生认知规律及实际情况,采用线上(含直播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形式

(一)线上教学

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开展形式丰富的线上教学活动,提供灵活的、个性化、精准化的教学。线上教学须加强数字资源建设和学习活动引导,增强师生、生生互动,提升学生课堂参与度,提高学习成效。

(二)线下教学

线下教学(含实践教学环节)应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时的20%。鼓励通过参与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式教学等方式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参与度,提升学习体验和学生实践能力。

九、考核和毕业要求

(一)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应立足课程特点和基本要求,将过程性考核(平时成绩)与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相结合。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期末考试原则上应为闭卷考试。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不超过80%

(二)毕业要求

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取得规定学分,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经审核通过可获得上海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

七、学位要求

本专业设置四门学位课程,分别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毕业论文(设计)、高等数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学校关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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